湘女院关学工联字[2014]2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54号)和省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2014—2015学年度“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47号)的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14至2015学年度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是大学生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使大学生了解社会、感受社会,培育关心公共事业的热情;通过参与公共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大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大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无私奉献精神,并使他们在公益活动中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二、活动内容
公益活动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校此次主题教育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教育活动。各系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考察北京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参与公益活动是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或座谈会、演讲、观看影片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公益活动中突出的人和事,使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
2.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帮助他人、社会援助、慈善活动等。各系党、团、学组织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广泛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如“3.12植树节”、 “3.22世界水日”保护湘江母亲河、“义务交通岗”、“爱心进社区”、边远山区支教等。此次主题教育还可以和学校“文明楼栋建设”、 “寝室文化艺术节”、“体育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有机结合。
3、征文演讲活动。各系要在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学生以“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为主题撰写征文,同时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演讲活动。各系应经过评选推荐3-5篇征文和1-2名演讲选手至学校关工委,学校对推荐上来的征文进行评选并组织演讲比赛决赛,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按要求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由校关工委牵头,学生工作部、校团委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拟定于11月上旬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系要根据本系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教育活动。
2、做好宣传工作。各系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博客等网络媒体或横幅、宣传栏等平台,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实现人人受教、人人参与。
3、建立长效机制。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学校应将此次活动纳入学校德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参与公益活动是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途径,学校应营造“公益人人参与,公益时时参与”的氛围,搭建公益平台,建立公益长效机制。
湖南女子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湖南女子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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